63家股评机构签约自律 不再片面突出有盈利推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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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 00:11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孙立云 继证券业协会发布13条铁律严堵股市“黑嘴”后,63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日前在京签署了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自律公约。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表示,对于试图突破行业道德底线的行为,监管机构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
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在京举行《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自律公约》签约仪式,63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负责人在《公约》上签字,承诺规范开展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表示,会员制业务是近年出现的业务模式,监管和自律制度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为维护行业利益,监管机构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试图突破行业道德底线的行为也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 庄心一对证券投资咨询行业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按照“业务专业化、人员职业化、运作商业化、技术现代化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咨询服务水平;第二,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证券投资咨询行业必须守住道德底线,合力打击危害行业利益的行为。 自律公约第十四条规定:“加强对营销推广、客户招揽及客户服务人员的管理,杜绝以承诺收益、诋毁同行、夸大投资收益、混淆服务级别等方式招揽会员;在媒体栏目上进行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时,不得过度推销,不得对过往的推荐内容断章取义,不得片面突出有盈利的推荐而隐瞒可能导致会员亏损的推荐,不得以个别会员的盈利个案代替本机构的推荐业绩进行以偏概全的过度宣传。” 中国证券业协会黄湘平副会长还透露,关于会员制业务自律管理的有关措施,除了制订《证券投资咨询会员服务合同(范本)》,编写《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有关事项问答》,以及举办会员制业务法规培训外,下一步协会还将起草会员制业务媒体节目听证办法和纠纷调解办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