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深华新官司败诉将赔2000万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08:09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徐晏深圳报道

  深华新(000010)今日发布公告,就公司与新加坡欧力士船务有限公司、深圳兴鹏海运实业有限公司光船租赁权益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由于深华新败诉,需赔偿新加坡欧力士船务有限公司租金及损耗价值193万美元;深
华新、深圳兴鹏以每期租金273,750美元为基础分别从1999年4月30日至2002年1月19日止分七期,按照高于伦敦银行相同数额美元存款利率的3个百分点向新加坡欧力士赔付违约利息;深华新、深圳兴鹏赔付新加坡欧力士法律费、杂费49,672美元。初步测算赔偿总额约为人民币2000万元左右。公告称,该诉讼将对深华新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形成重大影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