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承诺自律 庄心一要求守住道德底线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07:59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夏丽华北京报道 投资咨询机构在合同签订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或预收取咨询服务费。在媒体栏目上进行投资咨询活动时,不得过度推销,不得对过往的推荐内容断章取义,不得片面突出有盈利的推荐而隐瞒可能导致会员亏损的推荐,不得以个别会员的盈利个案代替本机构的推荐业绩进行以偏概全的过度宣传。
这是63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负责人日前在京签署的《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自律公约》中作出的承诺。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出席签字仪式时指出,证券投资咨询行业必须守住道德底线,监管机构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试图突破行业道德底线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 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黄湘平表示,下一步协会还将起草会员制业务媒体节目听证办法和纠纷调解办法。业内人士介绍,听证办法是指针对投资咨询机构开展的会员制业务媒体节目,协会组织投资者、中介机构等市场各方对节目内容是否客观、违规等进行听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