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国办要求各地认真执行发展节能小排量汽车的意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02:0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国办通知说,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中表示,近年来,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安全性、动力性和外观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改善,同时其燃油消耗少、尾气排放低、外形尺寸小、道路和车位占用面积少等优点也日益突出。但在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方面,我国目前缺乏应有的鼓励支持政策,一部分地区还出台制定了一些限制性规定。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发展节能环保型

小排量汽车的重要性,制定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取消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各种限制,并引导公众树立节约型
汽车消费
理念。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