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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战略投资者与QFII有何不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01:0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联合证券 杨伟聪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解读

  主持人小张老师的话

  日前,商务部、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明确外资可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改后新上市公司的A股股份。相对于之前国际资本参与上市公司主要是外资法人股和持有流通A股两种形式,《办法》为拓宽外资参与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打开了方便之门。具体将对上市公司产生哪些影响?我们请专业人士进行分析。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明确,外资可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改后新上市公司的A股股份。

  全新定位外资战略投资者

  《办法》规定,首次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取得的A股3年内不得转让。

  《办法》主要规定外资战略投资者获得A股的方式为协议转让和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与QFII直接通过二级市场来购买A股的方式不同。同时对外资投资战略者的资格的规定也比QFII要低,符合的主要条件是: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或其母公司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近3年内未受到境内外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办法》同时明确了首次取得的股份比例和持股时间: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取得的A股3年内不得转让。这更明确了《办法》中所说的外资战略投资者的角色,与QFII的角色不同。

  和QFII一起,外资"两条腿"参与中国市场

  《办法》的公布施行,是我国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部分,是国内股票市场继QFII后引进外资又一重大举措。我国流通A股对外资一直是禁区,只有国内存量的资金在参与交易,整个交易资金池规模不大,流动性也受到一定限制,更没有融入到国际资本流动市场中。2005年后,这种局面得到很大的改善,经去年金融机构整改后,管理层陆续出台旨在扩大国内证券市场交易资金源的政策:仅去年的9、10月份就批下了60亿美元的QFII额度,占去年全年额度的60%;2006年初公布的《方法》,拓宽了外资的投资范围,并不再以额度来限定规模,在原来旨在提高流通A股交易量为目的的QFII基础上更进一步。这次《方法》的公布施行,突出了"战略规模持有",并重点倾斜于"已实行股改全流通上市公司"的两个特点,是在国内证券市场进行股权分置、实现全流通的背景下推出,具有特殊意义。我们认为,QFII和战略投资是国际资本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两条腿,两者作用不仅只为流通A股交易形成增量,更重要的是为国际资本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打开了一扇门,并开始对国内上市公司进行驱赶,中国证券市场即将出现"洋狼"取代"土狼"的战国时代。

  A股: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交易市场

  在国内上市公司中,外资介入的程度受到了种种的政策限制而参与度不高。国际资本参与上市公司的股本目前仍只有两种形式:外资法人股形式和持有流通A股。外资参与当前证券市场主要有以外资法人股、QFII两种方式:外资法人股方式持有公司主要侧重于制造行业,并且多来源于日本、中国香港、马来西亚等周边有限地区;QFII投资特点则侧重于金属非金属类,显示了战略性持有和短期购买相结合的特点,资金来源多为国际资本巨头。我们或能从两者的投资特点中总结出目前国际资本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偏好,而这种偏好在国内证券市场遭遇国际资本的初级阶段,短时间内会迅速改变我们的投资习惯和投资思维;长远来看,在未来不久掀起的国际资本中国并购浪潮中,会彻底改变对证券A股市场的认识:A股市场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交易市场,而是一个国际资本争夺国内资源的并购市场。

  外资并购引发上市公司价值重估

  《方法》的发行、公布和实施,将催生并加速资本并购的实现。另外,全流通背景下,各行业控股股东出于各自经营现金流的需求、对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渴求甚至出于对上市公司投资套现的欲望,都会出现出让股权的动机。《方法》的施行和相关大宗证券交易制度的完善,为未来国际资本在国内证券市场发动并购创造条件,"洋狼"驱逐"土羊"即将上演。

  在这场国际资本中国并购浪潮中,中国的证券市场不再是一个以往单纯的筹码"博弈场",而演变为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服务的金融交易场所,这样状况的出现,将使我们重新认识证券市场的新功能新定位。

  在《方法》刚公布施行之初,国际资本可能会通过QFII以及《方法》所提供的协议转让、定向增发新股等方式对有关的行业进行悄然的布局,对此我们应引起足够重视,并从中寻找它们的突破口。我们认为机会可能会出现在国内的垄断资源类上市公司以及国内形成规模的行业大龙头企业中。

  1、将对自然资源类上市公司进行重新评估

  我国在稀有金属、有色金属等资源类行业中,特别是我国矿产储备量占全球前列的一些重点龙头企业,已上市的公司为数不少,而某些资源储备更是未来新能源新技术所必须的原材料。另外,在这些资源类的加工企业中,也形成了地区性或者国际性的加工龙头企业。出于国际资本对这些不可再生资源的垂涎,在面临大规模进入之前,不得不对资源类上市公司进行重新认识,不仅要看到它们的财务价值更要看到它们的并购价值。

  2、将对行业龙头显示出浓厚的兴趣

  我国钢铁、能源、电力、有色金属加工、基础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行业中,上市公司所占比例也不少,在证券市场数年熊市中,国内基金公司对周期性行业的抛弃造成了这些公司的价值严重低估,在《方法》施行后,这些周期性行业不仅具有投资价值,更具有了非常高的并购价值,毕竟这些公司在目前的证券市场价格下,总市值并不算大。有关统计数据已经显示,QFII对这些行业的公司有一定规模投资,在预计2006年QFII的规模比去年成倍迅速扩大规模前提下,QFII对这些行业的加大投资估计会形成证券市场的反周期行业投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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