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关注老外买A股新提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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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15: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外资可以买A股,这是新年伊始最大的新闻,也是股指得以连涨三天的主因。细读《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新意颇多,其中三个提法尤其让人回味无穷。 只设下限不设上限 通观《办法》全文,对外资投资A股,只提及两个比例:10%和25%。
一处是在《办法》第五条,规定外资投资A股可分期进行,但“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十”。长期以来只有外商投资比例在25%以上的,才能作为外资企业享受外资待遇。但《办法》规定,外资比例达到10%的上市公司,即可到商务部领取外资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在营业执照上加注“外商投资股份公司(A股并购)”。据说,这是参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外商直接投资的定义。 另一处是在《办法》第十七条,提及“如投资者取得单一上市公司25%或以上股份并承诺在10年内持续持股不低于25%”,商务部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加注“外商投资股份公司(A股并购25%或以上)”。 这两处给人的感觉是,对外资战略投资者投资A股,至少10%,鼓励多投资(25%或以上),鼓励长期投资,25%“以上”,“上”到多少呢?不设任何限制。实际上,老外还可以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30%的相对控制和51%的绝对控制都可以),只要像所有的收购案一样,取得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即行。 单向买进卖出受限 《办法》第二十条专门规定,除B股外,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不得进行证券买卖。尽管《办法》规定的外国战略投资者,其门槛比QFII要低得多,只需有1亿美元的总资产或管理5亿美元总资产的法人即可,而QFII管理资产得在100亿元以上,且有种种资格限制。但实际上,《办法》规定的外资并不能在二级市场自由买卖A股,通常只能采用协议转让、定向增发以及要约收购等方式,从原非流通股手中一举吃进10%以上的股份,看似一口吞进的股份比例很大,实则股市才开了一扇小门。那种只准买进、很难卖出,并且只能大笔买进、长期持有的政策导向,其宗旨自然是为了引进长线资金,在“新老划断”、新股开闸之际平衡市场供需,对市场的利好作用不言而喻;同时,也为提防外资有可能兴风作浪设置了一道防风墙。 为何不是“境外投资者” 《办法》全称“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并称该办法是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的。而在《指导意见》中,曾提及“对于股权分置改革后境外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性投资问题,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规定”,主体是“境外投资者”。尽管《办法》第二十七条提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参照本办法办理”,但毕竟主角是“外国”,港澳台只是“参照”而已。 这不由让人想入非非。除了港澳台以外,有关部门是否希望引进更多的外国资本?是否希冀以“高鼻子蓝眼睛”来改造中国的产业结构和资本结构?对“高鼻子蓝眼睛”的推崇,又隐含了高层怎样的指导思想?另外,从中短期看,“高鼻子蓝眼睛”单向买进,对股市是重大利好,三年或更长时间以后,持有10%或25%以上的真洋鬼子,一旦凭他们的股权说话,中国的资本市场乃至产品市场又会怎样呢? 本报特约撰稿贺宛男 (观宇/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