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对价10送3股 部分募集法人股股东需支付对价暂由控股股东代为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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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08:34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木舰沈阳报道 日前,沈阳机床(000410)公布了股改说明书,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A股股东安排4,061.18万股股票对价,即流通A股股东每10股将获付3股对价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
沈阳机床是国内装备业制造领域的龙头企业,截止2005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49.7亿元,股东权益10.1亿元,2005年前三季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8亿元,净利润7758万元。保荐机构认为,沈阳机床2005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0.228元,以此为基础,假设2005年全年的每股收益为0.3元,则按照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理论价格计算的市盈率为17倍,而国外同类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一般为27倍左右。因此,沈阳机床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按照理论价格计算的市盈率处于较低水平,有利于保障流通股股东的权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