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杰高科10送2.2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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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08:34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张莲娜 万杰高科(600223)今天披露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股改说明书,万杰高科股改方案为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送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2股。
非流通股股东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特别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承诺禁售期满后三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万杰高科股份总数的比例,每年不超过5%,三年内累计不超过10%;在上述承诺禁售期满后三年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价格不低于3.4元/股。 此外,万杰集团承诺代其他7个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代其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万杰高科本次股改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月24日,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为2006年2月13日,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2月9日-2月13日。 公告提示,目前万杰高科非流通股股份中,除山东博山万通达经济开发公司持有65万股、山东万通达企业集团广告装饰公司持有39万股未质押外,其余股份全部质押。公司第一大股东万杰集团正在办理所持部分股份的解质工作,并承诺替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代为执行对价安排。公告显示,万杰集团目前持有万杰高科非流通股29178.5万股,占总股本的54.41%。公告称,如万杰集团所持股份的解质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将对本次改革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万杰集团所持用于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的质押无法解除,以至于非流通股股东无法执行对价安排,且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开始投票前未能解决的,公司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将宣布终止。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