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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 券商风险处置引入重整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08:12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钱昊旻北京报道

  国内首部研究券商风险处置的专著《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研究》日前面世。该书建议,要做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必须采用多元化的方式,包括引入对资不抵债或无力偿债的证券公司实施重整、赋予优质券商并购高风险证券公司政策优惠等措施,达到既稳定市场又控制成本的目的。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研究》一书作者张学政认为,我国证券市场面对资不抵债或无力偿债的证券公司,往往容易陷入“救”“破”两难的窘状,有的迫不得已拖到“最后一分钟”才采取措施,对司法、行政、企业行为带来一系列扭曲,也容易耽误时机加大处置成本。

  建立重整制度是缓解这一矛盾的重要途径。所谓重整,是指由陷入债务危机的券商与其债权人协商,制定出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危机券商按一定的方式全部或者部分清偿债务,同时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在谈到以兼并收购方式处置高风险券商时,张学政建议应充分遵循“分类监管”的思路,赋予优质

证券公司并购高风险证券公司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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