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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荐股异常波动须作说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06:0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会机构部日前对部分会员制咨询机构进行培训,机构部表示,今后将对咨询机构的操纵行为进行重点关注。

  咨询机构公开推荐的股票,如存在5个交易日内有连续大幅上涨等价格异常情况,各地证监局将要求咨询机构进行说明,核实研究报告,涉嫌操纵股价的,证监局将立案查处。

  部称,配合新证券法实施,将灵活采取监管与处罚措施,包括暂停业务、停播媒体栏目等监管措施,或采取取消业务资格、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在持续跟踪监管方面,将采取定期、不定期及突击检查等方式。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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