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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投资者权益保护维权之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02:5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周梅森

  周梅森,这位屡获大奖的著名作家,因敢于对上市公司"发难"而成为新闻人物。

  他认为,自己作为金丰投资的流通股大股东,虽然不能左右股改方案的表决,但一定要站出来,理直气壮地对金丰投资喊上一声"不!"他决定用《公开信》的形式表达自己的观点,如果金丰投资不适当提高对价水平,他将在股东大会上投出否决票,并号召流通股股东追随他一起投出反对票。周梅森的《公开信》在股票市场中激起了巨大的反响。

  2005年11月28日,金丰投资召开股东大会,股改方案最终被否决。

  严义明

  2005年7月,曾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2002年度"亚洲之星"的律师严义明发布致科龙电器全体股东书,希望能以此作为与社会各界共同推进独立董事"独立运动"的开始,并希望科龙电器的股东与其共同努力,一起从维护科龙电器及其中小股东利益出发,为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为提高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进独立董事的"独立运动"共同努力。

  8月16日,"倒顾三人团"成员严义明、朱德峰、林炳昌发布《再致科龙电器全体股东书》,呼吁利用司法手段要求科龙电器"天价"独董承担相关责任,借此提高独立董事的责任意识,继续推动其所倡导独立董事"独立运动"。

  陈荣

  2005年中,虚假陈述类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进展不大,让不少对此抱有厚望的投资者多少有些心灰意冷。但是,2005年11月21日,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的陈荣律师还是代理13位股民提起了生态农业证券民事赔偿共同诉讼。陈荣律师表示,状告生态农业这样的退市公司,胜诉后也可能拿不到赔偿款,但不能因此就让违规造假者逍遥法外,应给他们必要的威慑。陈荣律师选取了11个单位或个人作为被告,创造了民事赔偿案被告人数之最,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帮助投资者拿到赔偿款。正是有了众多投资者和像陈荣律师等热心律师的前仆后继的不懈努力,证券民事赔偿等投资者保护制度才能稳步前行。

  徐佳

  2005年1月24日,全国首例非上市公司

股票交易纠纷案在上海一区级法院开庭。原告徐佳在诉状中称,原告委托被告上海赢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让檀某持有的非上市公司北京恒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万股,出价为人民币39800元,代理费为人民币398元。但事后原告从恒升股份檀某处了解到自己花了3.98元买到手的股票,原价只有1.36元,徐某一气之下,将中介公司告上法庭。

  由于此类案件尚处于法律上的真空状态,法院后来劝原告撤诉。徐佳是个精明的投资者,他听从法院劝说,决定撤诉。精明的选择换来回报,后来徐佳以及其他30多位向上海赢邦购买恒升科技的股民,得到了区政府的协调承诺。2005年2月8日,他们拿到了5%的退款。

  徐佳的维权行动结果,虽然不能说是大获全胜,但对于参与非上市股权交易的十几万投资者来说,或许能带来几分慰藉和几许希望。

  ●编辑附记:

  这里选取的几位年度维权人物,显然不能穷尽所有。

  投资者维权,是一个永恒的事业,需要长久的坚持和不懈的努力,资本市场将永远铭记那些为投资者维权事业奔走、摇旗呐喊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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