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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宣布自1月9日起全面要约收购吉林化工A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02:4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中石油宣布自1月9日起全面要约收购吉林化工A股

  上海证券报 记者 李小兵

  中石油(资讯 行情 论坛)今天宣布,中石油全面要约收购吉林化工(资讯 行情 论坛)A股流通股股份的要约收购即日起生效。

  由于截至纽约时间2006年1月5日、香港时间2006年1月6日,已持有85.96%吉林化工有
表决权股份的H股股东和ADS持有人有效接受了中石油发出的对吉林化工H股(资讯 行情 论坛)的要约收购。因此,要约收购即日起生效。

  中石油今天说,吉林化工A股要约收购期限自2006年1月9日起至2006年2月12日止,共计35个自然日。这意味着持有吉林化工A股

股票的股东从即日起,在要约收购期限内可以通过其股份托管的
证券
营业部办理有关吉林化工A股预受要约事宜。此次收购编码为:990005;申报价格为每股5.25元。行情显示,2006年1月6日,吉林化工A股收盘报5.19元。

  因为吉林化工发行有H股及美国存托股份ADS分别在香港联交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所以,此前中石油对吉林化工A股的要约生效条件,确定了以H股和ADS要约收购为前提,即:吉林化工H股股东(不包括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同意吉林化工H股股份终止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条件是:(A)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出席会议持有表决权股份75%或以上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投赞成票;(B)反对票不超过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的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及H股要约收购获得不少于66.67%有表决权股份的吉林化工的H股股东和吉林化工ADS持有人的有效接受。

  而根据中石油今天宣布的结果,截至纽约时间2006年1月5日、香港时间2006年1月6日,申报且未撤回的H股(含ADS代表的H股)预受要约共计82928.0972万股,即已有85.96%的有表决权股份的吉林化工的H股股东和吉林化工ADS持有人,有效接受了要约,从而使吉林化工A股要约收购成功生效。

  中石油重申,A股要约生效后,中石油在要约期满后将至少持有吉化总股本90%以上股份,吉化已不具备上市条件,吉化将于A股要约期满后履行A股股票终止上市有关程序。吉化股票终止上市后,中石油对未接受要约股东所持有股票予以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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