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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商务部批复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02:2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月5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5]3371号《商务部
关于同意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同意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为获得流通权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A股获付1.9股,支付股份总数66,494,684股。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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