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转让进展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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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 02:5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从大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拟转让
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已披露的信息(详见2005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告)。 本公司将依据深交所《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披露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一月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