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闽发证券负责人被处极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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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12:00 新闻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中国证监会日前对汉唐证券和福建闽发证券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调查处理完毕,两券商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共计54亿元,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罚款和不同时限的市场禁入等。
证监会表示,将坚定不移地严肃执法,采取行政处罚及各项非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各种证券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司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司法惩处的力度,同时积极协助立法部门开展证券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不断完善立法,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证监会重申,证券公司必须诚信、守法,“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严禁挪用客户委托管理的资产,严禁挪用客户托管的债券”,对破坏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证券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决不姑息。这是证监会一贯的执法原则。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