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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6:5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遵照办法的要求实施股权激励,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该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该办法规定,所谓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
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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