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睦10送2.5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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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08:39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高晓娟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宁波东睦(600114)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1912.50万股股份。为了保证公司第一大股东睦金属的持股比例,第二大股东金广投资与睦金属达成协议,代其支付5737500股非流通股,睦金属以现金方式予以补偿。
除对所持股份作出限售承诺外,非流通股股东睦金属、金广投资还作出了如下特别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36个月内,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参与宁波东睦股本性融资股东大会的表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