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一股权转让协议 G老窖有望收回巨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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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08:26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朱宇 G老窖(资讯 行情 论坛)A(000568)公告,公司与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致同意,终止1999年12月29日双方签订的《南方高速公路股权转让协议》,兴泸投资同意返还G老窖已支付的款项6100万元和补偿款1000万元,前述款项在合同生效之日立即支付。在付款后,G老窖即将购买该股权的相关资料全部移交给兴泸投资。
G老窖认为,南方高速公路股权投资不仅没有效益,还存在较大风险,且至今仍未办理股权证,导致公司不能正常行使权利。此次终止南方高速公路股权转让协议实施,将产生2005年税前收益1000万元,公司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主业更加突出。1999年,南方高速公路公司是正在建设中的隆昌—纳溪高速公路的开发商,拥有隆昌—纳溪高速公路的开发和经营权。该路北接成都—重庆高速公路,南连贵州大方—四川纳溪高等级公路,全长78.33公里,预计总投资约19.6亿元,是成都—北海高速公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公路通道,已被列入国家“九五重点规划”。该路隆昌—泸州段已于1999年10月建成通车。 根据《隆昌—纳溪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该路建成后,年投资收益率将近10%。鉴于投资南方高速公司预期能够取得较高的收益,经G老窖董事会决定斥资6100万元,以每股2.50元溢价收购泸州交通公司所持南方高速公路公司股份244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3.56%。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