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独立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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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05:3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普洛康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事项发表补充独立意见如下: 自公司董事会2005年12月24日刊登《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说明书》后,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地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进行了沟通 与交流,应广大流通股股东的要求,非流通股股东经过权衡后,对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进行了调整,并由董事会作出公告。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了一定的让步,调整对 价安排的数量和增加了特别承诺条款,体现了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对股权分置改革 的决心和对流通股股东的诚意。修改后的方案更有利于保护流通股东的权益,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独立意见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所发表的 意见,不构成对前次意见的修改。 (此页无正文,为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舒敏潘亚岚卫龙宝孔庆江 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3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