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补充意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05:3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我们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 董事,已经认真审阅了有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情况的资
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方案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方案的调整是在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过 广泛沟通和协商,认真采纳广大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 的,体现了对流通股股东的尊重,有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 3、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暨对《广州 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其摘要的调 整; 4、本独立意见是基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所发表 的意见,不构成对前次意见的修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独立董事签署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2006年1月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