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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掀起证券市场二次革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 13:56 金时网·金融时报

  记者 李侠

  2005年4月29日,注定要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历程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从这一天开始,酝酿已久的中国资本市场最为重大的制度性变革———股权分置改革终于开始启动,并踏上破冰之旅。从第一、第二阶段的试点阶段到全面铺开,不到8个月时间里,不仅股改的总体思路和基本操作方法获得了市场的初步认可,股改工作也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小企业
板已率先完成股改,成为首个全流通的板块———长期以来笼罩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空的阴云正在逐渐散去,中国证券市场向好转折的趋势已初步形成。

  一

  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是一次历史性跨越,它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一个时代的结束和另一个时代的开始。

  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在诸多方面制约了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彻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本质上是实现机制上的转换,消除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制度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恢复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和对上市公司行为的市场约束功能,为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从我国金融改革的整体战略来看,作为我国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彻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实质上也是在完成证券市场的“二次革命”。股权分置改革最终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即通过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奠定股市发展的可预期的制度平台,形成资产估值的市场化机制,有效建立一整套约束激励机制,以消除长期以来损害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制度缺陷。

  2004年2月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并提出“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随着市场各方对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以及基本操作思路认识的逐步深化,随着相关制度和技术条件的逐步完善,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已具备了必要的基础性条件。经国务院批准,按照试点先行、协调推进、分步解决的操作步骤和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总体思路,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8月23日,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股权分置改革转入稳妥推进阶段。截至2005年12月29日,共有407家上市公司已经完成改革或正在进入改革程序,参与股改的公司范围覆盖了全国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总市值已经超过两市总市值的35%左右。

  近8个月的改革实践表明,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得到了市场各方的普遍认同和接受,改革预期日渐趋于稳定。根据目前改革的进度,预计到明年一季度结束,将会有占到两市总市值约60%至70%的公司完成股改。随着股权分置问题的进一步解决,资本市场质的变化已然露出端倪,并将逐步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二

  股改进程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党中央、国务院所作出的这项战略决策,对资本市场乃至国民经济当前和长远发展,都将产生极为重大的积极影响。

  回顾股改从试点到全面铺开的进程,我们可以发现,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国家相关部委在大力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彻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上达成高度的共识,并给予高度配合和协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定的政策保障,营造了良好的主客观环境和氛围。

  6月初,由国务院亲自牵头,有12个相关部委参与的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在协调各方关系、推进股改顺利进行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11月10日,正在股改全面铺开的关键时期,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又召开了有各主要部委领导、各省市领导、重点上市公司等参加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座谈会,对进一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进行了全面的动员和部署……这充分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彻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坚定信心和大力支持。

  而中国证监会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直接监管部门,自4月30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以来,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如通过赋予流通股东表决权,更强调保障投资者利益,宣布放宽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股份限制,允许基金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吸引保险资金入市、批准银行组建基金公司等,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成功和股改的全面铺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另一方面,证监会与人民银行、财政部、国税局、国资委等相关部委的联系沟通更加密切,各部委对证券市场的支持力度也大大加强,一系列股权分置改革配套措施相继出台,比如与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与国资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等,加上此前证监会与各相关部委颁发的降低个人投资者红股红利所得税、允许上市公司回购流通股份及允许已股改公司增持流通股份、允许基金运用固有资本投资、明确国有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央行向券商提供再贷款支持、汇金公司注资券商等,共同构成了推动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的整套完整的改革配套体系。

  在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过程中,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还从中国证券市场全面发展的战略角度出发,将股权分置改革与资本市场其他各项改革予以全方位的综合考虑,协调推进,形成了改革的综合效应。目前,以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为重点的其他各项改革都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之中。

  首先,国务院对于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高度重视,不久前批转了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目前证监会正在按照国务院批转意见,抓紧制定措施,促进上市公司全面提高质量、完善公司治理,扶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第二,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和创新发展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证券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创新发展已经进入到全面推进阶段。第三,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队伍逐步壮大,资金入市渠道进一步得以拓宽。目前,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保险资金已经成为市场主要机构投资者之一,正在发挥积极的市场主导作用;第四,证监会正在抓住两法修订带来的重大历史机遇,以《证券法》、《公司法》、《刑法》和《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的修订和起草为核心,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这些措施不仅进一步消除了市场不确定因素,增加了投资者信心,更为证券市场走向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总体来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比较顺利,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些制度性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一系列有助于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措施对市场的推动效应正在逐步显现,市场预期和政策预期已基本稳定,推动市场大力发展的力量正在集聚———股改基本完成后的新的市场在人们的期待中已经渐行渐近,中国资本市场正迈进在健康稳定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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