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家银行成首批人民币做市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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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 07:50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高改芳上海报道 日前,13家机构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成为首批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做市商。这13家机构是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汇丰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荷兰银行、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这些机构将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与外币交易中履行做市商义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年11月份发布《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暂行)》,决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人民币做市商制度,凡符合条件的外汇指定银行均可申请做市商资格。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