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家乐福提前“禁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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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 05:5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商务部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中规定,2006年1月1日起,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明确标示。今日,成都家乐福的四家店中将挂出一块醒目的牌子: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据悉,对于“可疑”顾客,家乐福方面将要求其出示能证明年龄的相关证件,对未成年顾客,家乐福将拒绝销售。 家乐福率先说“不”
记者昨日从成都家乐福了解到,今日开始,到家乐福成都四家门店中买东西的顾客都会在酒精饮料销售区看到一个醒目的牌子: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即日起,家乐福各门店都将拒绝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昨晚8时许,家乐福光华店就已经在张贴“禁售”标识了。 据介绍,对于那些看上去“有未成年倾向”的要购买酒类饮料的顾客,家乐福的员工将要求其出示能证明年龄的证件,如身份证、驾照、护照等。对不能证明自己年龄的顾客,家乐福员工将有权拒绝向其销售酒精饮料。 其他超市也不卖 对于拒绝向未成年人售酒一事,其他商家的态度如何呢?记者走访了市内主要的卖场。 在全川拥有600多家连锁店的红旗连锁,同样重视商务部的禁令。红旗连锁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在2006年1月1日前,把“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的标识贴遍每一家超市。对于那些难以判断是否为未成年人的顾客,将会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 成都西单商场常务副总李康昨晚表示,今日就要把告示贴出来,并从外形来审视,对那些看上去没有满18岁的人拒绝销售烟酒商品。 但也有不少超市尚未制定“禁售”计划,没有确定是否会在1月1日前贴出相关的标语并拒绝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 多数干杂店不知情 同时,许多社区的干杂店店主并不知道“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的禁令。记者暗访了市中心、大学路、牛市口等地带的几家小干杂店,大多数店主表示没有听说过这一“禁酒令”。 在随机对数十名在校中学生进行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近半数的中学生都曾有过吸烟或者喝酒的经历。而“自己购买”占未成年人获取烟酒方式的60%左右,其次是从家庭和同学好友处获取。据了解,那些校园周边的店铺,成了未成年学生购买烟酒的主要渠道,这些店铺对于是否卖酒给未成年人没有作正面回答。在大学路上的一家小店,老板对记者说,许多未成年人都是给父母买酒,不可能不卖给他们。本报记者许皓谢明刚 市民质疑 买酒要拿身份证? “买瓶酒要带身份证恐怕不可能哦!”昨日,一位正在互惠超市购物的龙小姐告诉记者,因为平时老有人误会她是学生,极有可能被遭到未成年怀疑,但一天到晚都把身份证带在身上显然不现实。再说,商家凭什么要求一个顾客出示证明年龄的相关证件?女性消费者更不愿意随便把年龄告诉别人。 对此,成都家乐福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个问题曾在家乐福内部认真讨论过。为了既能达到拒绝未成年人买酒的目的,又不干涉人家的隐私,在具体操作中,家乐福将以“提醒”为主。 律师解释 不会侵犯隐私权 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让消费者出示证件问题?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辜波昨日表示,不能单纯就此理解成“隐私权受到侵犯”。他说,这与购买机票需要出示身份证的道理相同。另外,隐私权应该是不为别人所知道的信息,年龄是可以从公安等许多部门得到的信息,不能把它列进隐私权这个范畴。“何况商务部是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出台的禁令。”辜波说,即使是在禁售过程中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相冲突了,也要维护公共利益。这样,侵犯隐私权的鉴定自然就不成立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