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股评要引进听证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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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 12:00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电视股评今后将引进“媒体节目听证制度”。在《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即将实施之际,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下发的有关通知中首次提出这一制度。 通知称,今后将组织实施会员制业务的媒体节目听证制度,对会员制业务媒体节目内容的合规性进行听评,具体办法将会另行规定。
通知指出,会员制机构应将已开展或拟开展的媒体节目向协会备案,协会将组织实施会员制业务媒体节目听评制度,对会员制机构要妥善处理会员投诉,做好投诉事项及处理情况记录。 与通知同时下发的还有《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有关事项问答》,向投资者明确了会员制机构在开展业务时的禁止行为、发生纠纷如何处理等。在开展业务时的禁止行为,包括在注册地及分支机构所在地之外招收异地会员;以“黑马推荐”等方式明示或暗示投资者一定获得投资收益,或以“免费赠股”等营销方式招揽业务;直接代客操作,或买卖该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操纵证券价格等。作者:□记者 王惠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