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新联动:先煤后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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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 11:04 新闻晨报 | |||||||||
□张翼轸 悬在火电企业头上的另一只靴子终于掉下来了。 2006年全国煤炭订货会的时间和地点终于敲定。与此同时,发改委也正式取消2004年末出台的“未签订长期合同的电煤价格涨幅不得超过8%”临时干预性措施。取消电煤涨幅
对电力行业而言,相比市场早有预期的电煤价格限制放开,发改委提出的“建立电煤价格应急机制”以及通过煤炭铁路运力分配来鼓励煤电双方“签订长期合同、价格保持稳定”的措施其实要来得更实在一些,这些政策显示了发改委虽然不再以简单的“涨价上限”来调控市场,但在允许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的同时,也决不会放任“煤价出现大起大落”。这对火电企业,无疑是一颗定心丸。 对于火电企业,来年利润如何,不仅取决于煤炭价格,更取决于电力价格。2004年下半年煤电联动政策的出台,为电力企业通过调升电价消化煤价上涨的成本上升铺平了道路,虽然在政策中规定电力企业需消化30%的煤价上升,剩余部分才可通过电价上升来弥补。但事实上,2005年5月1日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52分/千瓦时,大大高于煤价上涨的幅度。 华东煤炭销售联合体秘书处的郑勇指出,以1吨煤发2000度电的标准计算,电煤价格每上涨20元/吨,每度电应该上涨1分钱;而实际上,电煤价每吨只上涨了14元,电价却涨了2.52分,上涨幅度达到8%,煤炭行业为电价过快增长“背了黑锅”。电力行业的毛利率由年初的20%回升至3季度的25%左右,除了经营效率提高外,电价涨幅高于煤价涨幅,也是功不可没。 煤炭涨价上限的取消,无疑为电力企业来年涨价打下基础,甚至是为超幅涨价找好了新借口。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