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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深高速路收益计划面世 普通投资者可参与买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01:1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 焦菁) 深交所今日正式推出首只专项资产管理产品——“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计划存续期为十八个月,预期年收益率为3%-3.5%,深交所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为该产品提供转让服务,但投资者首次参与转让前,要签署《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风险揭示书》。

  据了解,该计划资产总规模5.8亿元,原始权益人为深市上市公司东莞控股,计划管理
人为广发证券,工行担任其托管人、清算银行和担保机构。“莞深收益计划”存续期为十八个月,预期年收益率3%-3.5%,在存续期内,投资者将以六个月为一个周期收回本息。

  深交所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为该产品提供转让服务,在每个交易日15∶00至15∶30,持有深圳A股

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券商以场内意向申报、场外协议、场内确认成交的模式参与转让。“莞深收益计划”不但是深市首只专项资产管理产品,而且也开创了上市公司采用专项资产管理模式进行融资的先河。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莞深收益计划”的推出,对于完善市场产品结构、创造多赢局面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它不但为企业提供了一种高效率、低门槛的融资渠道,同时也为投资者增添了一种低风险储蓄替代型证券产品。下一步深交所还将陆续推出水电、市政建设及BT项目收益权等具有稳定、充足现金流的专项资产管理产品。

  据悉,由于“莞深收益计划”具备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预期收益高、运作透明等特点,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已经给予该计划AAA级的最高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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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莞深收益计划”交易须知

  时间:“莞深收益计划”转让时间自2005年12月29日起至2007年6月28日止。转让简称为“莞深收益”,转让代码为119001。

  申报:“莞深收益”每份面额为100元人民币;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500份,且转让数量必须为10份的倍数;成交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手续费:转让双方将按转让金额的0.0032%缴纳经手费。

  注意事项:投资者首次参与“莞深收益”转让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业务规则,并要求签署《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风险揭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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