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退市交易所说了算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 08:54 现代快报 | |||||||||
记者日前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两法”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的工作现已基本完成,《股票交易规则》的修改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新《股票上市规则》明确了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上市和暂停、终止上市的审核权,该新规则将在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此次“两法”修订涉及上市公司的条款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新《证券法》取消了证监会对证券上市的行政许可,将证券上市和暂停、终止上市的审核
根据新《证券法》的上述规定,上证所及时在《股票上市规则》中增加了交易所对证券上市、暂停和终止上市的审核权,明确了证券上市、暂停和终止上市的条件、审核与复核机构和有关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新《股票上市规则》还根据新“两法”的内容,增加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公告制度,修改了股东大会通知等有关规定;修订了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投资、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关联交易等事项涉及的信息披露标准和审核程序;健全了促进信息披露质量提升的制度设计;并相应简化了要约收购的停牌制度。这些修订,将有利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促使上市公司规范发展。 另据了解,上证所的《股票交易规则》也正在修改之中。此次修改,将依托新法颁布的大背景,对交易品种、交易方式等原有限制和一些制度空白进行重新修订和补充。比如,增加权证这一可交易新品种;纳入协议转让方式;增加交易系统的订单类别。《交易规则》还将在差异化管理、股票复牌引进开放式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引进意向申报等方面予以革新,日后可针对不同的品种和市场发展需求搭配使用各种不同的交易方式本报记者王璐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