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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律师热议科龙追讨顾雏军 天价独董也不能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03:3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岳敬飞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科龙电器(资讯 行情 论坛)积极准备起诉前董事长顾雏军,正应了这句老话。

  对于科龙董事会的这一举动,中国股市三大

证券律师------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严
义明、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合伙人宣伟华、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都表示了赞许。

  他们认为,上市公司起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高管,是公司法修改完善后的一个积极成果,代表了中国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一个方向。

  严义明:科龙“天价”独董也不能放过

  “科龙起诉顾雏军等人,值得欢迎。”严义明告诉记者,“根据刑事诉讼优先民事诉讼的原则,科龙方面应该还在等待检察机关对顾雏军等人提起公诉。到那时候,再由

科龙电器出面,对顾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事实上,我也在等待这个机会,如果科龙电器不起诉顾雏军等人,我也会代表科龙股东来起诉。由于‘一事不再理’的诉讼原则,科龙如果告了,我就不再告了。但是,对他们原来的独立董事的不作为行为,我肯定要起诉到底。”严义明表达这样意愿的时候振振有词。几个月前,他发起成立了倒顾三人组,并征集股票权,准备起诉科龙相关责任人。

  严义明说,“我希望其他有和科龙类似情况出现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层,能效法科龙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提起诉讼。比如上海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和中纺机可以告斯威特,三毛派神(资讯 行情 论坛)可以告开开。上市公司经管层如果自己不称职,也会成被告。”

  宣伟华:起诉有两种路径选择

  曾代理了中国首例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共同诉讼案件------“大庆联谊(资讯 行情 论坛)案”的宣伟华律师,认为科龙电器的动作值得赞许,但在追偿损失的路径选择上不仅仅只有起诉高管一条路。

  宣伟华说,“一个选择就是直接起诉有关责任人员,包括科龙的董事及其他高管。”

  “还有一个选择,就是以大股东格林柯尔作为第一被告,将顾雏军等人作为第二被告来起诉。起诉顾雏军等人没有履行董事职责或者高管的职责,纵容大股东损害上市公司的行为。”宣伟华说。

  宣伟华解释称,“新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为科龙电器起诉格林柯尔提供了法律依据。曾经有过报道称,格林柯尔卖了很多数量的制冷剂给科龙,而且价格高于市场价,如果属实,就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这条规定来起诉。”

  宣伟华认为,科龙电器准备起诉顾雏军等人,代表了中国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一个方向,非常值得鼓励提倡。只有董事会负责履行职能,敢于追讨,敢于乱动上市公司奶酪的人才会减少。

  宋一欣:建议设立科龙投资者补偿基金

  “科龙电器起诉顾雏军,这是很正确的。”宋一欣说,“高管、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在为上市公司履行职务过程中,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理应对他们进行追偿。”

  宋一欣认为,科龙电器的这一积极举动,是公司法修改完善所带来的积极成果,“1月1日,新的公司法将正式实施。如果科龙电器不起诉顾雏军等人,那么持有科龙1%股份的人,就可以通过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代表上市公司提起诉讼。到时候,这些股东就会问,董事会你为什么不积极起诉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如果对董事会不信任了,持股达10%的股东,就可以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要求罢免董事会。科龙董事会显然不愿意出现那样被动的情况。”

  宋一欣建议设立科龙权益受损投资者补偿基金,由证券监管部门牵头,把顾的股权卖掉,用以赔偿因为顾的行为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顾对科龙造成的损失,除了看得见的,还有很多看不见的无形损失,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是非常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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