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高速二股东要为大股东代付对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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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 12:00 中国证券报 | |||||||||
文/本报记者徐晏深圳报道 深高速(资讯 行情 论坛)昨日公布股改方案,引起投资者关注的是其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总公司的一项承诺,该公司将代深高速第一大股东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支付对价。经记者询问,公司相关人士表示,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新通产为香港上市的红筹公司——深圳国际(0152.HK)的全资子公司,为了避免涉及深圳国际的股东利益,
深圳国际昨日也发布公告,公告称,“按深圳市政府的指示,深广惠(一家由深圳市公路局管辖之国有企业)已与本集团签订一项协议,据此,深广惠将代替本集团转让总数为22149552股非流通股股份予A股股东”,“根据该协议,本集团仅须支付名义代价予深广惠”。公告显示,“深圳市政府作出此安排是贯彻其对本公司及其业务的持续支持的政策”。公告还显示,在深圳国际所持深高速股份获得流通权后,集团“无意减持”。 资料显示,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Shenzhen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于百慕达注册成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深圳国际及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主要从事提供全程物流及运输配套服务,以及相关资产及项目的投资、经营及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为深圳市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持有深圳国际已发行股本约43.42%,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为长江实业集团,持股7.03%。 据深圳国际网站资料,深圳国际还通过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和新通产等旗下全资子公司共持有南玻25.26%的股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