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激励或下月试水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15: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结束 本报综合报道据相关报道,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股权激励政策最快可能于本月底正式出台,明年1月可能就会有首批上市公司进入试点。
据悉,中兴通讯、华侨城、招商银行等上市公司已经制订了股票期权方案,预计将在完成股改、政策明朗后申报股票期权试点。不过,这些公司对可能面对的高税率仍将有所忌惮。因为按照意见稿,行权所得将按照工资薪金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很可能高达45%,这使得计划推出期权的上市公司有点望而生畏。 今年3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公司高管而言,以行权的通常数量估算,其税率一般都会达到最高一档,将面临45%的最高税率。 (东方) (观宇/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