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利于扭转证券业不景气局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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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08:59 中国证券报 | |||||||||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树 新《证券法》为证券业发展方向、监管方式提出了的要求。新《证券法》对分业经营中出现的混业经营给予了法律支撑;改变了原来对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和经纪类的管理模式,实行按业务监管的新体制。这将为银行、保险以及外资等方面资本投资证券业提供了新的空间,也为一部分券商扩大经营规模,实现金融集团化的优势互补,为现有券商转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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