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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创设也有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08:53 中国证券报

  投资者晨雨来信问:屡见媒体报道券商通过创设武钢权证获益丰厚且无任何风险,如此好事岂不有违“三公”原则?特此想咨询券商创设成本、持有权证的风险和注销的成本?特别是武钢认沽权证的创设,每份权证冻结的保证金是多少?如果行权日要求行权的认沽权证份数超过武钢的可流通股份数,将如何保证行权?

  本报记者常庆答:晨雨,你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
关事项的通知》,证券公司进行权证创设需要全额抵押,以保证权证投资者在到期时100%能够行权(如果权证在到期时是价内的话)。按照全额抵押担保的要求,每创设一份武钢认沽权证证券公司需要抵押3.13元的现金,这也是武钢认沽权证的理论上的最高价值。每创设一份武钢认购权证需要抵押一份武钢股份,可以说券商创设权证需要动用很大的资金量,券商也承担了一部分的风险。抵押的数量或者金额和上证所的指导价没有必然关系。

  关于第一个问题,海通

证券战略规划部杜远芳认为,券商是否获利、能否获利,并不是判断“三公”原则的依据。认沽权证的确有可能被创设过多的情况,不过,上证所应该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也许在认沽权证创设的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不会允许继续创设。从目前的情况看,不少券商在衡量了风险收益后,正在注销其先前创设的认沽权证,认沽权证到期时应该不会发生很多权证因为没有
股票
行不了权的问题。投资者自己也应在快到期时选择卖掉权证或者买入股票准备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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