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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必康制药停止收购广济药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08:44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牛洪军

  广济药业(000952)今日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武穴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同意终止双方已签署的与“广济药业”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协议。

  2004年5月,武穴国资公司与必康制药签署协议,武穴国资公司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将
其所持有的广济药业4108.23万股中的1708.23万股(占总股本的9.98%)转让给必康制药;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2元。转让后,武穴国资仍持有14.01%的股权,仍为广济药业的第一大股东。

  两个月后,必康制药再下一城,取得广济药业控股权。2004年8月9日,武穴国资公司再次与必康制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广济药业14.01%的股权,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2元。转让完成后,必康制药将成为“广济药业”的第一大股东。

  对于广济药业的控股权,欲借壳上市的必康制药曾表现出志在必得。今年3月13日,武穴国资公司与必康制药双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涉及的股权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作出相应调整,并签署了《补充协议》。双方约定所转让的“广济药业”4108.2344万股国家股每股的转让价格,在2003年度经

审计的“广济药业”每股净资产人民币3.02元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0.13元的溢价,即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15元。也就是说,必康制药为此要多付出534.07万元。

  但本次股权转让最终未成行。广济药业今日公告,公司董事会接武穴国资公司通知,因相关政策调整和

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武穴国资公司与必康制药近日一致同意终止双方已签署的与“广济药业”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协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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