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风险底数基本摸清 研究开展融资融券等服务具体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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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08:27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夏丽华北京报道 券商综合治理工作的近期目标正按预期计划进行,权威人士日前透露,摸清券商风险底数工作基本完成,对于那些整改不力、发生新问题或者整改无效的公司,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同时,将积极研究开展融资融券等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其在证券发行、交易活动中的中介作用,扩大券商主营业务的盈利来源。 该人士说,券商综合治理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摸清券商底数的基础上,督促问题公司尽快提出可行的整改方案,责任到人,尽快整改。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拒不交清底数的公司,依法追究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于整改不力、发生新问题或者整改无效的公司,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二是对于严重资不抵债、违法违规经营或者风险巨大的公司,依法进入风险处置程序,采取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三是对于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的股东,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内未改正的,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四是积极推进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制度改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五是积极推进实施证券公司信息报送和信息披露制度。六是鼓励和推动证券公司实现资源整合,培育一批优质公司作为行业龙头,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七是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开展产品、业务、组织体系、内控机制等创新。八是积极研究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等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充分发挥证券公司在证券发行、交易活动中的中介作用,扩大证券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来源。 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证监会《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其中,在2005年底前摸清证券公司风险底数,基本完成账外账清理工作,优质公司和规范类公司公开披露财务信息是综合治理工作的近期目标之一。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