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3000万有望经营黄金进出口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03:49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记者 刘华) 中国的黄金进出口将不再是四大国有银行和少数企业的专利。记者昨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下放到各家银行,给了企业一个申请黄金制品进出口的机会。只要企业注册资本金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有进出口权即可申请黄金进出口资格。 业内认为,对黄金经营进出口权的放开,将是我国黄金业务全面放开的重要一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