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奇:农产品激励方案存在三个疑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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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 08:45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 陈奇 日前,农产品(资讯 行情 论坛)公布了对高管股权激励的方案,引起了市场争议。从农产品的方案本身来看,确实是一个风险与机遇同在,其考核目标明确且获得了股东大会批准,国资部门认可。但笔者仍然对农产品的股权激励方案存在着三大疑问。
首先,此次股权激励制度从设计到出台,几乎都是公司高层人士在“忙碌”。例如,方案是中介公司设计的,但请中介的是公司。又例如,方案是经过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但如果仔细看看,激励的对象就是董事会董事、高管。虽说是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但谁都知道没有实施分类表决的股东大会还不是大股东一票决定。G农产品的股权方案正如大多数投资者担心的,完全是公司高管自己“激励”自己。 其次,笔者对农产品“激励”产生的效力,实在是惊讶。从资料中看到,农产品2004年中期到年末的每股收益,是从0.07元到0.04元的下坡过程,而实施激励后的2005年却在中期0.04元基础上,预测可达到0.12元的飞跃。更令人惊奇的是,农产品实施激励后的净资产三年不低于2.5%、4.5%、6%。虽然偏低,但却同2004年的0.75%比起来,却有火箭式的增长。要知道,在如今这个市场,要达到这样的增长速度,实在是超手啊。 第三,农产品高管激励的丰厚,确实是令人咋舌。每股0.8元的价格获得目前市价为4.38元的2620万股股票。农产品没有公布究竟有几位高管可获得这样的红包。但笔者查了下农产品2004年底公司高管情况,也就20多人。如果再配上一些骨干,我想不会超过50人吧。也就是说,每人平均奖励基金起码可达到50多万股。 笔者认为,农产品率先试水高管激励,给正在征求意见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制定带来了思路。例如,激励方案究竟应该由谁来制定?能不能对方案表决采取分类表决?能不能由独立董事来聘请具有专门资格的中介机构来制定?除了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外,能否由监管部门另外聘请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等。另外,对实施公司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高管聘用,能否采用市场化聘用,从而逐步从内部走向外部?总之,股权激励方案应该能对公司业绩和公司股价有提升作用,从而使之成为促进剂、推进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