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获国资经营公司试点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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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 07:58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申屠青南北京报道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批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进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使其成为继诚通集团之后,第二个国资委重组中央企业及整合央企资产的重要平台。 根据国资委的批复,国资委将部分央企或其整体上市后的非上市资产、非主业资产
国投公司是国资委监管下最大的国有投资控股公司,今年3月就已托管中国包装总公司,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开展国有资产经营工作。截至2004年底,该公司累计处置资产管理类项目近500多个,回收资金40亿元,用于培育主业,形成了一批一流的投资企业,资产总额近1000亿元。 目前,国投公司已按照国资委确定的主业范围,形成了以电力、煤炭、港航、化肥等为主的基础性和资源性行业的实业投资,以金融服务、资产管理和咨询为手段的服务业务的业务框架。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曾表示,中央企业往往在处理不良资产、辅业资产、富余人员方面效率不高,因此应该在央企内部成立专业化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提高资产的处置效率。资产在2亿元以下的中小规模央企,将来也要交给资产经营公司管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