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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集团母公司空壳化 经营控制权的回归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 04:20 第一财经日报

  陆志明

  国企改革因其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特殊地位而深受各界关注。12月18日,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2006年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今后我国上市公司的国有集团母公司将逐步“空壳化”,以解决集团企业和上市公司价值取向不一致问题。

  “空壳化”的本意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或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现金或资产的行为。而在邵宁的提法中,“空壳化”却反其道而行之,上市公司变为“实体”,而国有集团母公司成为了“虚体”。

  其根本目的在于解决集团企业和上市公司价值取向不一致的问题。众所周知,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是上市公司奉行的圭臬,国有股东仅仅是其所有股东成员中的一分子,如果因为要维护国有股东的利益而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就会产生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从而造成中小投资者“用脚投票”,纷纷退出

资本市场。如何解决这一事关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核心问题,一直以来都令决策者头痛不已。现在国有企业集团母公司“空壳化”提供了一条可能的治本之策。

  国有集团“空壳化”的真正内涵在于将国有上市企业的经营控制权交还给上市公司,使国有资本回归其投资者的身份,用简单的话来概括:“让市场的归市场,让政府的归政府”。这样既完善了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同样政府也可以专注于公共职能,如养老、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避免上市公司的私人性目标与政府的公共性目标相冲突,同时也可以解决经济体制转轨中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如国有企业主辅业分离,富余人员安排等。

  切断国有集团母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直接联系之后,政府完成其公共职能所需的资金来源也将难以为继,因而央行行长周小川提出国有上市公司应向国有股股东分红。除此之外,还应建立国有资金预算制度,一方面可以使国有资金作为市场的投资方,将资金投入到回报最大的领域,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也可以根据国家宏观经济与产业发展的需要,将国有资金投入到优先发展的产业和自然

垄断行业

  除了从国有上市公司分红得到的收益外,国有资本还可以出售一些与国家产业政策发展不相关、应交由市场管理的资产。所有国有资本的收益都应用于提高全民的福利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的目的虽好,但是改革的成功还仰赖于改革的过程。较为关键的是如何做到“有进有退”,即哪些企业应该保留经营控制权,哪些企业应该交由市场打理。其中涉及的不仅是国有资本进退的腾挪技巧,更重要的是牵涉到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谨防发生前几年MBO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另外,建立专门的处理机构,提高办事效率也是关键之一。目前政府已决定加快中央企业内部专业化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的进程,但是其最终的效果如何,我们依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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