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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宝胜设立激励基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 02:23 第一财经日报

  为股权激励计划提供资金来源

  本报记者 蔚霆 发自上海

  昨日,G宝胜(600973.SH)发布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草案)》,该办法规定,激励基金作为股权激励的资金来源。

  G宝胜的激励基金是在上年度经营实现盈利的基础上,根据上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等指标来提取奖励金额的。具体的提取标准为:若上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到6%,则按上年度净利润的2%提取奖金;上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超过6%,每增加1%,提取比例增加1%;上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0%,每增加1%,提取比例增加1.5%。激励基金的提取比例上限为上年度净利润的20%。

  激励基金将主要用于两方面:一是奖励有特殊贡献的员工;二是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提供资金来源。

  根据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以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对于众多完成股改的G股公司来说,制订股权激励计划已经成为题中之义,而要实行管理层持股首先要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11月14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试行)》(下称《规范意见》)。《规范意见》对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资金来源进行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并明确指出,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但可以按相关规定提取奖励基金。这就意味着,上市公司要实现股权激励机制,建立激励基金是必然之举。

  与G宝胜的奖励基金相类似,G农产品(000061.SZ)此前也为股权激励计划制订了相应的奖励基金提取办法。作为股改方案的一部分,G农产品管理层可以分三年交纳每股0.8元的保证金,在完成业绩指标的情况下可以3.5元/股的价格认购法人股股东划出的2620.44万股

股票。并且,在完成了相应的业绩指标后,公司可以根据业绩目标,核算和提取相应的“农产品股权激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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