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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股改第一大股东托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 08:56 东方网-劳动报

  海南椰岛日前公布了股改方案:非流通股每10股获付3股对价,第一大股东海口市国资公司承诺: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即送股完成之日)起,至少在24个月内不在交易所上市竞价交易;自上述限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且在此24个月内,只有在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计入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最后一天的收盘价的时候,海口市国资公司方可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股份。

  值得关注的是,海南椰岛的非流通股股东达到了111家,这种情况在已进行股改的上市公司中是不多见的,这些非流通股股东是否都同意支付对价呢?在日前举行的股改交流会上,海南椰岛董秘王光新表示,在公司111家非流通股股东中,已有45家同意参加股改,承诺给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根据公司股改方案,未发来承诺函的非流通股股东,其应支付的对价将由第一大股东海口国资公司代为垫付。

  投资者在会上还提出,股改方案通过后,是不是想再融资就更容易了?分类表决机制不存在了,公司会不会借机推行大规模的再融资计划?海南椰岛董事长张春昌明确表示,公司上市5年来,没有在

证券市场进行过再融资,以后几年也没有这个计划,银行贷款的额度也还没有用完。管理层还透露,2005年公司业绩预计比2004年有一定幅度增长,且未来三年内均会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

  □布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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