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在股改之前完成收购 中石油退市要约开先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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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 10:41 中国证券报 | |||||||||
12月14日是中石油要约收购锦州石化和辽河油田的最后期限。根据有关规定,两公司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已达到要约生效的条件,满足退市的要求,至此开风气之先的国内首次以终止上市为目的的要约收购宣告完成。 截至14日收盘,锦州石化预受要约的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4.92%,加上中石油所持股份,共占锦州石化总股本的95.87%。辽河油田预受要约的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5.67%,加上中
要约获得如此高的预受,说明股东对中石油开出的要约收购价格还是认同的。国内发生的几起要约收购常用的定价标准是上市公司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90%。以此计算,锦州石化应为3.67元,辽河油田应为6.98元。相比要约收购方案公布的锦州石化4.25元、辽河油田8.80元的收购价格,中石油给予了充分的溢价。 对中石油来说,赶在股改之前完成对旗下A股公司的要约收购至关重要。当前全球油价的高企,造就了石油景气的高峰,中石油有充裕的资金完成收购,加速产业链的整合。而一旦要约收购未完,旗下公司参与股改,将降低中石油的持股比例,也增加了其产业整合的难度,因此抢先完成收购实不失为明智之举。(朱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