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司股改齐送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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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09:00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张莲娜 今天,国风塑业、辽宁成大、茉织华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三家公司均以送股方式支付对价。 国风塑业(000859)的方案是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送3股普通股。此外,国风集
辽宁成大(600739)的方案是每10股流通股获付2.6股。非流通股股东成大集团、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利方投资有限公司均承诺,其持有的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期限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在12个月内不超过辽宁成大股份总数的5%、24个月内不超过10%,且出售价格不低于3.5元/股,如违反承诺出售股份,则出售股份所得收入归辽宁成大所有。 茉织华(600555)的方案是所有非流通股股东(除平湖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外)以送股方式向A股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每10股流通股A股将获得3股股份。 平湖茉织华做出了承担公司或有损失的承诺。2004年9月9日,茉织华与平湖茉织华签订协议,平湖茉织华承担茉织华于2004年1月存放于德恒证券的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上海迅捷国际印务有限公司(系茉织华下属子公司)于2003年11月存放于广发证券的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的或有损失。平湖茉织华承诺,茉织华实施股改并不妨碍平湖茉织华与其在2004年9月9日签订的协议的履行,平湖茉织华仍将按照该协议的规定无条件承担茉织华1.5亿元人民币的或有损失。如果公司未及时履行协议,则公司所持茉织华股份133,917,195股在遵守法定承诺的基础上不转让也不上市交易,不予流通直至该协议被履行完毕止。 此外,控股股东平湖茉织华和实际控制人李勤夫已经就增持股份公司股份事宜与日本松冈株式会社达成一致,日本松冈株式会社同意将其持有茉织华的全部境外法人股(股改实施前为92,630,489股)和88,380,000股B股全部转让予平湖茉织华或李勤夫或李勤夫指定的境内外公司;若日本松冈株式会社所持有的股份数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而减少,则转让股份数相应调减。平湖茉织华和李勤夫承诺,日本松冈株式会社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在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将由其以及股份受让方全部继承并切实履行。为便于上述股份转让,日本松冈株式会社同意将其持有的全部境外法人股除处分权以外的其他所有权利均授予平湖茉织华行使。日本松冈株式会社将与股份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上述增持安排尚需获得商务部的批准。 日本松冈株式会社同时承诺,承担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发生的全部费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