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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T 济百与四海香言归于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08:55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朱宇

  ST济百(600807)公告,公司日前收到山东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济南四海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诉讼的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一个月前,四海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1998年与ST济百签订的房产及地
产买卖协议,要求ST济百返还济南市泉城路268号的7.8亩的土地使用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费400万元。其后,四海香公司又向法院提交申请,除要求归还上述土地使用权外,还要求归还其原地上建筑物,并以违约金的名义将赔偿金额由400万元提高到2691万元,相当于上述7.8亩土地当初的评估价。

  有趣的是,两公司本来关系甚笃,对买卖资产也是心知肚明,不知为何在7年之后四海香公司突然反悔,而在上述7.8亩土地上如今已建成“将军广场大厦”,四海香公司要求归还的原地上建筑物恐怕早已无影无踪。

  如今,四海香公司的撤诉使得双方盘根错节的关系避免公诸于众。

  ST济百今日公告还称,根据济南城市总体规划及泉城广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与改造规划,近期将对济南市泉城路部分区域进行综合改造。ST济百位于泉城路264号的院落在改造范围内,其地上建筑物将全部拆除,由政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偿收购,并于2006年4月底完成搬迁与拆除工作。

  此外,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市泉城支行因ST济百到期未能偿还其258万元的借款及其利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冻结ST济百及担保方济南大观园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58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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