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证监会给咨询机构加紧箍咒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11:54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证监会出台的新规定将会员制证券咨询机构纳入被监管的范围,其严格的实收资本要求将使小规模公司陷于灭顶之灾。 根据证监会日前出台的《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会员制机构实收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每设立一家分支机构,需追加不低于250万元的实收资本。对于目前没有满足实收资本最低要求的机构,要求必须在2006年3月31日前提出切实可行的增资方案,
除设置高资本门槛外,新出台的《规定》还包括对这些机构严格的资格要求。 这些会员制机构被要求必须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以及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会员资格,并接受协会的自律管理;另外,不但媒体分析师及直接提供操作建议的人员必须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而且高管人员及从事营销招揽、客户服务的人员也须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还有,为避免以个人账户或分支机构账户收取会员费的行为,《规定》要求会员制机构以法人名义开立惟一的专门用于收取服务费用的银行账户,并将咨询服务收入全部存入该账户。同时,要求会员制机构按咨询服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存入专门用于存放风险准备金的银行账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