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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热议证监会新规 投资咨询走上阳光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10:34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家路美 侯捷宁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制定了明确的操作规范。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规定》对于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整个行业来说,都是一次规范发展的契机,必将引导行业走上“阳光咨询”正道、维护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厦门鑫鼎盛投资资讯有限公司林劲表示,近年来,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以下简称会员制业务)发展迅速,表明会员制业务确确实实顺应了市场需要,具有现实的市场需求基础。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行业发展缺乏规范,使得个别害群之马有机可乘,出现了一些损害行业信誉和投资者利益的现象。《规定》的根本目的就是提倡阳光咨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中国证券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规定》的出台是适时的,对会员制的规范其实是对证券市场规范的一个部分,其必将引导行业走上“阳光咨询”正道。

  林劲认为,剔除行业的害群之马,对股市的长期发展、对行业的发展是有利的。正如《规定》开篇所说,专业化、规范化、个性化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

  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公司副总崔为东表示,《规定》非常具有针对性,使得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作为参与证券市场的一个主体,其地位得到肯定的同时,其行为也将受到严格监督和管理,这对于完善和规范证券市场体系具有重要作用:一是从自律走向法律;二是加强监管,打造“阳光咨询”;三是净化行业风气。《规定》具有明确的约束和惩戒作用,对于行业内一些不规范现象具有强大的威慑和打击作用。

  崔为东最后认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必须在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环境下生存和发展,打造“阳光咨询”,重塑公信力和行业形象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规定》对于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整个行业来说,都可视为一次规范发展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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