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管理办法酝酿调整 多项政策将松绑QFI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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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09:19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家路美 继国务院批准第二批60亿美元QFII投资额度之后,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日前又发文,对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中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据悉,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正在酝酿多项松绑措施,除上述税收政策外,还将允许QFII设立客户独立账户和实施多券商制度等。
业内人士称,管理层正在对3年前出台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拟议中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将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多方面调整。 权威人士透露,新规定正在研究QFII开设独立证券账户、外汇账户和人民币子账户。多账户有助于QFII为每个客户进行资产分割,并使QFII依据不同独立账户所对应的客户投资风险偏好,寻找合适的代理券商。 在新规定中,多券商制度将取代单一券商制度。《暂行办法》规定,QFII可委托境内证券公司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管理,但每个QFII只能委托一个投资机构。一位QFII投资人士表示,这一数字可能提高到3家,即每个QFII在沪(或深)市指定3家券商,通过多个通道进行操作,使投资行为更加安全便利。 锁定期也将有较大幅度调整。QFII目前的资金锁定期为1年。据了解,新规定将鼓励长期资金入市,养老基金、保险资金、共同基金等机构的资金锁定期可能从1年调整为3个月。锁定期满后的资金汇出期限限制也会进一步放宽。 此外,还将简化QFII准入资格及投资额度的审批程序,证监会与外汇局将相互征求意见,根据QFII过往投资情况、投资计划书、投资额度申请出具评估意见等。现行结算交易系统也将开始着手改革,以满足QFII资金与证券的交收结算需求。 一家QFII乐观地说:“上述调整措施体现了中国监管部门对QFII的认可。新规定将使QFII的投资环境更为安全便利,因此我们申请更多投资额度的意愿会增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