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落幕 山西六大煤企轻装前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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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08:07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陈健健 历时多年的山西六大煤炭企业债转股工作日前终于落幕,这标志着山西国企产权制度改革获得重大进展。 此次完成债转股的六家煤炭大户分别为:大同煤矿集团、阳泉煤业集团、西山煤电集
记者了解到,此次债转股涉及的债务基本都是2000年前煤炭企业对银行的借款。1998-2000年正是中国煤炭企业处于低谷的时期,企业效益不佳,银行债务大多成为不良贷款。正是在当时的背景下,企业和银行方面达成了有关债转股的意向。 山西省副省长靳善忠在出席签字仪式时表示,债转股工作得以最终完成,这对山西省煤炭工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完成债转股的六家煤炭企业要抓住契机,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资本运作,进一步做大做强企业。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债转股可以说是银行和煤炭企业两厢情愿促成的结果。中信建投证券研究所煤炭行业分析师韩永指出,近两年煤炭企业经营形势良好,盈利情况比2000年已经有很大改善,不过企业要一下子归还巨额的借款也会影响正常的经营。而银行方面考虑到,煤炭企业当前效益不错,而且在资源价格上涨的大趋势下,如将债权转为股权,未来的投资收益将比较可观。 根据有关协议,六家煤炭企业债转股后,由原来的国有独资公司转变为多个股东共同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新成立的六家公司注册资本总计为447.1亿元,其中山西省出资额为249.88亿元,占55.89%,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五家金融机构出资额为197.22亿元,大同煤矿集团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170亿元,是最大的一家。 中信建投证券研究所韩永表示,此次债转股以后,六家煤炭企业降低了负债率,减轻了财务负担;另一方面,银行在成为股东以后,会派驻董事进入董事会,利于集团公司的治理。 国泰君安研究所研究员伍永刚认为,此次银行通过债转股方式入股煤炭企业,一方面,在煤炭企业向好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较多收益;另一方面,银行以后在合适的时候还可以寻求股权的转让,从而实现有关煤企的产权多元化。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朱德仁在谈及此事时表示,如果银行方面通过债转股进入煤炭企业以后,确实能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各方面的提高,那的确是件好事。 但朱德仁也强调,银行方面进入董事会后,能否发挥其积极作用还要看银行方面是否有真正的发言权,是否愿意发言。此外,由于煤炭行业和金融行业存在较大区别,在煤企经营管理方面,银行能有多少真正有价值的提议,还有待观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