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证券一老总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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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07:04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13日上午,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被北京市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由于他拒不交待7千多万元赃款去向,国家的巨额财产就这样销声匿迹了。 杨彦明承认,一家公司委托其营业部对上亿元资金进行经营,以取得固定收益。拿到这笔钱后,杨彦明为方便自己提款,在营业部设立了多个账户,此后,只要杨彦明提出要
检方指控,今年47岁的杨彦明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间,利用担任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先后更名为银河证券虎坊路营业部、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以为本单位运作资金为名,多次指使营业部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违规提取现金6840余万元予以侵吞。杨彦明除供述将其中的300万元用于注册、经营一家公司外,对其余款项拒不交待去向,致使这笔巨额国有财产遭受损失。此外,杨彦明于2002月1月至4月间,利用担任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多次指使单位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在其他证券营业部经营的股票、基金变现,得款376万元,杨彦明将该款予以侵吞。案发后,杨彦明也拒不交待该款去向。 (杨昌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