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13条铁律堵死黑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05:20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实习记者刘泰山)针对一些损害行业信誉和投资者利益的现象,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了《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表示,为规范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今后投资咨询机构开展会员制业务应履行报备程序。未履行报备程序的,不得开展业务。《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未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的,应在《规定》发布之日起15个
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递交申请,按规定程序取得会员资格,并履行报备程序。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暂不受理拟新开展会员制业务的机构的报备。

  《规定》提高了投资咨询机构的门槛,会员制机构实收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每设立一家分支机构,需追加不低于250万元的实收资本。实收资本低于500万元的机构,须在明年3月31日前提出切实可行的增资方案,在6月30日前完成增资,否则应停止会员制业务。

  按照规定,会员制机构只能在注册地及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会员。不得招收异地会员,严禁通过参与卫星电视等公共媒体栏目,在注册地及分支机构所在地之外招收异地会员。对现存的不符合要求的异地会员,必须继续做好后续服务和投诉处理,但不得新签订续招合同。

  解读

  四大措施保护投资者利益

  近年来,部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尝试以会员制方式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出现了一些损害行业信誉和投资者利益的现象。这些股评黑嘴们,一直被广大中小投资者深恶痛绝。昨日,证监会发布《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这实际上是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措施,是“国九条”要求的落实。

  措施一

  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提高参与门槛

  解读:减少犯罪,首先就要提高犯罪的成本。此前,证券咨询机构的最低资本金为100万元,行业门槛较低,违规成本就相应不高。现在,提高会员制机构的注册资本金要求,将一些规模较小的公司挡在了门外。而真正能够取得咨询资格的机构,至少在硬件上都是达标的,那些鱼目混杂的小咨询机构将不再有生存的土壤。

  措施二

  不得招收异地会员

  解读:这实际上是从监管的角度出发的。历来投资咨询机构和会员间就会出现很多纠纷,而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尤为棘手,特别是异地会员。对于这类纠纷,监管时常常出现真空地带。投资者经常投诉无门。现在机构只能在注册地及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会员,这大大减轻了监管难度,在处理纠纷时就要容易许多了。

  措施三

  开立专门账户加强风险控制

  解读:以往在出现纠纷时,会员制机构常常一关了之。对此,投资者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规定》明确要求会员制机构应开设专门账户,其目的就是机构在对投资者理赔时,有资金上的保障。而对咨询服务需录音确认,则是要求为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证据,避免到时候出现纠纷时,监管部门无法辨认对错。

  措施四

  明确违规责任

  解读:将违规行为提高到法律的高度。规定对违规机构、人员都作出了明确的处理措施。以后监管部门在处理起相关问题时,就有法可依。法律法规的制定,也将对咨询机构起到震慑作用。实习记者刘

泰山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