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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系两公司14日盘后退市 吉林化工尚待回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02:05 每日经济新闻

  庄睿弘 每日经济新闻

  今日是中石油(资讯 行情 论坛)对锦州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000763.SZ)及辽河油田(资讯 行情 论坛)(000817.SZ)要约收购期限的最后交易日。根据两公司目前确认的已预受要约且未撤回的股份数,如不出意外,要约收购将在今日盘后生效,这两家公司也将退市。

  这两家公司最新发布的公告称,截至2005年12月12日,经确认的辽河油田和锦州石化股东已预受要约且未撤回的股份数分别达到13809.05万股和8954.12万股,均已远远超过要约收购生效的最低股份数。若上述预受要约的股份至今日15:00要约期限届满时未被撤回,则中石油现持有的辽河油田股份和预受股份合计达到辽河油田总股本的94.37%,现持有的锦州石化股份和预受股份合计达到锦州石化总股本的92.32%。

  根据此前公布的《要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的期限至2005年12月14日届满。截至12月14日15:00,只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辽河油田预受要约股票数量不少于3500万股,锦州石化预受要约股票申报数量不少于3187.5万股,将使中石油在实施收购后至少分别持有这两家公司总股本的85%,那么就能满足《公司法》158条关于终止股票上市的规定。

  因此,目前只要已预受要约的股份不发生大规模撤回,这两家公司将退市。

  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是国内

资本市场的里程碑,即首次实现以终止上市为目的的高溢价要约收购。中国石油的艰苦整合顺利进行,能够规避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及解决股改问题。这也为迷茫中的A股市场提供了新的估值方式,使市场重新重视并购价值。近期中铝系公司的悄然走强就是例证。

  根据中石油关于两公司退市后余股收购安排的公告,此次未接受收购要约的原流通股股东,仍为锦州石化及辽河油田的股东,将继续享有相关的股东权益。在两公司终止上市后的次交易日起,余股股东所持股份仍可接受中石油收购,价格与原要约收购价格一致,即锦州石化4.25元/股、辽河油田8.8元/股。余股收购以一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

  另外,中石油对吉林

化工(资讯 行情 论坛)(000618.SZ)的要约收购还未完成。由于含有H股,
吉林化工
A股要约收购期限要等吉林化工H股要约条件得到满足才起算,可能的最早起算日为2006年1月9日,除非吉林化工H股要约条件提前得到满足。此外,由于考虑到2006年春节假期的影响,吉林化工A股要约收购期限为35个自然日,长于锦州石化及辽河油田的要约收购期。锦州石化昨日收盘价4.23元,涨0.24%;辽河油田昨日收盘价8.75元,无涨跌;吉林化工昨日收盘价5.14元,无涨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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